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马来西亚发布辣椒等产品进口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2-10 08:13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319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2月8日,马来西亚发布G/SPS/N/MYS/38通报,发布辣椒等3种产品进口要求。涉及产品包括:新鲜辣椒、新鲜槟榔叶、新鲜榴莲,如果货物到达马来西亚,并且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提单/航空公司通知,则所列目录内的商品免除知识产权证书和PC证书。
    2017年2月8日,马来西亚发布G/SPS/N/MYS/38通报,发布辣椒等3种产品进口要求。涉及产品包括:新鲜辣椒、新鲜槟榔叶、新鲜榴莲,如果货物到达马来西亚,并且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提单/航空公司通知,则所列目录内的商品免除知识产权证书和PC证书。该要求自2017年3月1日期正式实施。
日期:2017-02-10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