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马来西亚发布G/SPS/N/MYS/38通报,发布辣椒等3种产品进口要求。涉及产品包括:新鲜辣椒、新鲜槟榔叶、新鲜榴莲,如果货物到达马来西亚,并且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提单/航空公司通知,则所列目录内的商品免除知识产权证书和PC证书。该要求自2017年3月1日期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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