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查获走私进口槟榔鲜果4.52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7-01 06:30 来源:南宁海关发布微信号  浏览:200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水口海关缉私分局联合龙州县边管部门先后查获2起涉嫌走私进口槟榔鲜果案,查获涉嫌走私入境的槟榔鲜果4.52吨,价值6.32万元。涉案槟榔鲜果没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实际产地及卫生状况不明,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避免流入国内市场已作无害化处置。
  近日,水口海关缉私分局联合龙州县边管部门先后查获2起涉嫌走私进口槟榔鲜果案,查获涉嫌走私入境的槟榔鲜果4.52吨,价值6.32万元。涉案槟榔鲜果没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实际产地及卫生状况不明,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避免流入国内市场已作无害化处置。
 
  经查,涉案司机为牟取高额运输费,经非设关地将槟榔鲜果偷运进境,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其行为已违反海关法规,属于走私行为。
 
  走私未经检验检疫的槟榔鲜果,货物的质量和卫生安全没有保障,不仅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还会对国内槟榔产业正常秩序造成冲击。下一步,水口海关缉私分局将持续加强对槟榔等农产品走私活动的打击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海关提醒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因贪图高额运输费用,拉运来源不明、手续不全的走私货物,以身试法将受严惩。
 
  供稿/ 水口海关缉私分局
日期:2023-07-01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