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海马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内物品,同时也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物种,是禁止捕捞及国际贸易的,并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易危”级别,属国家二级濒危保护动物。
非法邮寄进境的海马,其来源不明、渠道未知,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严重威胁人体及其他生物健康的潜在风险。此外,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内的生物及制品,当事人须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合法进口证明,因此检疫部门对这些海马予以截留禁止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