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类属于水生动物产品,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贝类可能携带危害我国水产养殖产业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或含沙门氏菌等微生物和重金属元素超标,有可能引发急性和慢性食物中毒事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贝类等水生动物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近日,三亚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从香港飞抵三亚的HX169航班的入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大量鲜活贝类,总计6.2千克。据了解,上述贝类均为印尼原产特色贝类,并将用于食用品种繁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相关规定,该办对该批鲜活贝类产品作截留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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