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有携带多种病原微生物的可能,如果加工过程没有有效的灭活,一旦接触易感动物,将引起重大疫情,危害人类健康,像禽流感病毒、口蹄疫、疯牛病、假高粱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就极易存在于香肠、火腿与肉片等肉制品中。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温馨提醒广大旅客,火腿、香肠、肉松、腊肠等肉制品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违规携带入境者,一经发现,可能受到最高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希望广大消费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