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氧化碳与鱼类的肌红蛋白结合后可使肉色保持新鲜状态,掩盖了鱼肉的真实存放时间与状态。
按照澳新食品标准法典1.3.3的要求,禁止一氧化碳用于改善肉色为目的的鱼类加工。
按照标准法典1.3.1的要求,严禁一氧化碳作为食品着色剂。
然而按照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要求,允许鱼体存在低含量的天然一氧化碳,也允许熏鱼体内存在低剂量的一氧化碳。
按照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要求,食品名称需披露食品的真实状态,熏鱼需披露产品经过熏制工艺处理。
澳大利亚农业与水资源部要求进口商,严禁进口一氧化碳加工类鱼产品。
原文链接:http://www.agriculture.gov.au/import/goods/food/notices/ifn-19-16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