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口岸一线工作人员的查验能力。继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并通过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储备知识,了解禁止进境物的相关特性及其危害。注重提高现场工作人员对X光机影像的辨识能力,加强“人、机、犬”的协同配合,提高查验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对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宣传。在入境大厅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对入境旅客发放宣传单,标明非洲猪瘟疫情的流行地、传染源、发病特征及其危害。对检出携带禁止进境物的旅客详细讲解该携带物的危害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减少旅客携带禁止进境物。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入境旅客携带禁止进境物的执法力度,一经查出,严格依法予以截留,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四是保障检验检疫局、边检、海关 “三互”合作机制顺畅运行。积极主动沟通,将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给各联检部门,加强与联检部门的协作,对由其他联检部门检出的禁止进境物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并做好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