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上海试行进口宠物食品“空检海放”模式 惠及70多家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11-12 09: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陈静    浏览:259 原文:
核心提示:11日,来自新西兰的价值2.7万美元的犬、猫用鸡肉/羊肉/牛肉零食接受洋山国检局工作人员现场查验。这是上海口岸首批实施“空检海放”的进口宠物食品。
     11日,来自新西兰的价值2.7万美元的犬、猫用鸡肉/羊肉/牛肉零食接受洋山国检局工作人员现场查验。这是上海口岸首批实施“空检海放”的进口宠物食品。
 
    上海国检局11日告诉记者,该局试运行进口宠物食品“空检海放”模式,即:在一批海运进口宠物食品到港前,国外发货人先行空运同一批次宠物食品样品进境,上海国检对空运样品实施安全风险项目检测;在海运宠物食品到港后,检验检疫人员根据前期空运样品的检测结果,实施现场查验和合格评定。此举将缩短海运宠物食品检验检疫通关时间,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上海国检局方面表示,上海口岸每年进口宠物食品有500-600万美元,占全国进口量的四分之一。预计“空检海放”模式可以惠及70多家在上海口岸开展进口宠物食品一般贸易的企业。同时,该模式对时效性要求更高的跨境电商企业来说也会带来更大的便利。
 
    该局告诉记者,宠物食品的特点决定了“空检海放”模式的可行性。首先,宠物食品一般为预包装产品,有明确的生产批号,相较于其它饲料类产品,更易于保证空运样品和海运货物的一致性;其次,宠物食品往往面向的是大众消费者,特别是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的宠物食品,大众消费者购买时对其到货的时效性要求更高;此外,进口宠物食品的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相对较低,国家质检总局开展的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口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能有效减少其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
 
    根据检验检疫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进口宠物食品,必须存放在进口企业申报的仓库内,在实验室检测结果出具前,不得转移、销售或使用。而“空检海放”模式下,如果空检样品检测合格,对应的海运宠物食品可以直接放行,进口企业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等待实验室检测结果,可以节约至少10个工作日的检测时间,也节省了这个期间的仓储费用。
 
    上海国检局方面指出,但是,“空检海放”模式并非完全不检测海运货物。该局会对“空检海放”模式的海运货物开展随机抽检,一旦发现问题,将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完)
日期:2016-11-12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