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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世卫组织敦促各国限制对未成年进行在线食品营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11-05 14:30 来源:凤凰网  浏览:260 原文:
核心提示:世界卫生组织(WHO)于本月4日在欧洲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表示,各国政府需竭尽所能保护儿童免受垃圾食品的复杂在线营销的侵扰。这家联合国机构发出警告称,通过数字分析和地理定位,这些营销公司能够对顾客进行精确定位,进而将目标瞄准儿童这一弱势群体。
    据法新社11月4日报道,世界卫生组织(WHO)于本月4日在欧洲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表示,各国政府需竭尽所能保护儿童免受垃圾食品的复杂在线营销的侵扰。这家联合国机构发出警告称,通过数字分析和地理定位,这些营销公司能够对顾客进行精确定位,进而将目标瞄准儿童这一弱势群体。
 
    报道称,WHO敦促各国政府将高脂肪、高盐分和高糖分食品的广告受众的最低法定年龄设为16岁。目前,针对此类食品的现行条令通常只适用于非数字媒体或是仅与幼儿相关,与青少年并无关联。
 
    报告称,在数字媒体中,一个覆盖面很全且高度复杂的广告推送系统已逐步成形,通过该系统,营销商能够获得比广播时代更具体的目标群体。报告指出:“就快餐业而言,来自移动设备的地理位置数据可使营销人员在用户处于其品牌区域时实时投放广告和特价优惠活动。”
 
    该行业的数字营销是为了“在情感和娱乐体验中吸引儿童,并鼓励他们将这些体验分享给周围的朋友”。
 
    在美国,《美国儿童网路隐私保护法》(COPPA)限制了收集儿童数据的数量,并规定,在未征得父母的同下,禁止对13岁以下儿童进行“行为广告”。WHO称,这类法律似乎在很大程度上没有起到相应的效果,因为很多父母允许他们的孩子玩网络游戏或加入某些网站,但却没有意识到孩子的数据被收集后带来的影响。社交媒体平台和营销商们也称,通过社交媒体营销,增强了宣传的效果。
 
    报告称,对此类广告设定受众的最低的法定年龄,必须“与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管和执行相结合”。报告说:“儿童参与数字媒体不应该以接收高脂肪、高糖分和高盐分类食品的数字广告为基础,也不应以父母同意为前提。
日期:20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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