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重点场所酒类食品经营对照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无证、许可证过期、超许可范围经营酒类食品的行为、经营的酒类食品是否从合法有资质的酒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经营的酒类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的酒类食品标签或说明书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经营的进口酒类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并载明酒类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附进出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经营酒类食品是否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在整治期间,对有投诉、举报、怀疑有质量问题的酒类食品,要严格抽检和协查,确保酒类食品安全。对各县(市)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符合立案的要立案查处;需要整改、约谈的,要进行约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食品销售经营,消除酒类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酒类食品销售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10月初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酒类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是歌厅、休闲吧、网吧、旅馆、商场(超市)及专卖店等酒类食品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