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延边检验检疫局截获禁止入境水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10-09 09:35 来源:延边新闻网 作者: 郑阿敏    浏览:143 原文:
核心提示:不论是出国游玩还是务工,回国时,很多人都喜欢购买一些当地的特产,或自己品尝,或分享给亲朋好友。然而有些东西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时,是不允许携带进境的。日前,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延吉机场办事处旅检工作人员就在一位回国的旅客行李中,查扣了大量水产品。
     不论是出国游玩还是务工,回国时,很多人都喜欢购买一些当地的特产,或自己品尝,或分享给亲朋好友。然而有些东西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时,是不允许携带进境的。日前,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延吉机场办事处旅检工作人员就在一位回国的旅客行李中,查扣了大量水产品。
 
    当日,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延吉机场办事处旅检工作人员在对韩国入境的KE825次航班进行查验时,发现一名中国籍旅客的行李中携带有大量水生动物产品。经开包查验和称重,其中包括鱼翅2.3公斤、新鲜石斑鱼8.0公斤、干海参4.5公斤、新鲜海参5.3公斤,共计20.1公斤。
 
    经询问,得知该名旅客是从斐济出发经由韩国转机回国的,该批海鲜也是从斐济当地购买的。根据我国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712号公告,水生动物产品是禁止通过携带、邮寄的方式进境的,除非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
 
    查获禁止入境物品后,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旅客进行了相关法律解释,并对该批次水生动物产品进行截留,作销毁处理。
 
    据了解,这是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延吉机场办事处今年第二次截获从斐济携带入境的水生动物产品,其中鱼翅属该办事处首次截获物品。
日期:2016-10-09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