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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拟对全部加工食品进行原产地标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9-26 09:04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404  原文:
核心提示:日本消费者厅和农林水产省正制定全部加工食品原产地标示制度,以往日本只要求鳗鱼加工品等4种类22个品种进行原产地标示。为了签订TPP之后保护日本本土产品拟对全部加工食品进行原产地标记。
    食品伙伴网讯 日本消费者厅和农林水产省正制定全部加工食品原产地标示制度,以往日本只要求鳗鱼加工品等4种类22个品种进行原产地标示。为了签订TPP之后保护日本本土产品拟对全部加工食品进行原产地标记。
 
    目前专家委员会提出了3种原产地标示方案,预计今年内制定基本方针。对该三种方案消费者团体和企业方称很容易“造成混乱”,而且生产食品的各种团体称“加工食品的原料是频繁变化的,每当变更原材料时变更原产地标记是实际上无法做到”。消费者团体称,“原则上应该对全部加工食品进行原产地标记,但实际操作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作为例外”。
 
    考虑上述多方面意见,以来源国标记为原则的基础上目前提出了3种妥协方案,分别概述如下:
 
    1.无法确定原料的主要来源国时,将可能来源全部列出来,如大豆(中国或美国或加拿大)。
 
    2.原料原产地频繁变化,而且无法确定原料的主要来源国时可进行统括标示,如大豆(进口)。
 
    3.无法确定进口原料和日本产原料的重量比例时可并用上述两种方法,如大豆(进口或国产)。
 
    还提出了“半加工原料标记方案”,如对面包进行原产地标记时可标记为“小麦粉(国内加工);已知原产国时也可以标记为”小麦粉(美国)等。
 
    对上述方案日本《全国消费者团体联络会》表示,“这三种方案无法正确传递食品情报,不能达到让消费者正确、合理选择食品的目的”。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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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9-26
 
 地区: 国外 日本
 行业: 渔业水产 进出口
 标签: 水产 消费者 食品 鱼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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