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新疆食药监局消息,9月9日新疆食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公告显示,1批次白酒检出甜蜜素。
不合格白酒信息如下:
标称为乌鲁木齐伊州春酒厂生产的伊州春浓香型白酒(500ml/瓶,酒精度:50%vol)检出甜蜜素。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作为非营养型甜味剂,可广泛用于面包、糕点、饮料、配制酒及蜜饯等各种食品中。然而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甜蜜素不得用于白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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