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消息,以色列对日本进口食品限制措施有所缓和,具体措施如下:仅对福岛县的全部食品、岩手县和宫城县的谷类(包括稻米)、菌类、野菜类、水产品、枥木县和群马县的菌类、野菜类、千叶县的水产品实施由进口商负担费用的全批号检查,如果附有官方出具的放射物质检测报告在以色列可免除监控检查。日本其他地区的食品将按普通规则进行随机抽检。本规定自2016年7月25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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