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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勿携带肉类入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7-13 11:03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 李淑琳   张巨浩   曹文青   王淑明    浏览:186 原文:
核心提示: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7月7日,宁波空港检验检疫部门在对来自新加坡的TR2972航班进行检疫查验时,发现11名旅客携带有国家禁止邮寄、携带入境的肉干、肉脯等肉制品共计18.2kg。
  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7月7日,宁波空港检验检疫部门在对来自新加坡的TR2972航班进行检疫查验时,发现11名旅客携带有国家禁止邮寄、携带入境的肉干、肉脯等肉制品共计18.2kg。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肉制品未经检疫审批禁止携带入境。境外入境的肉制品,即使是经过加工,本身也可能携带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及其他检疫性疫病的风险,不仅仅对当地的农林牧渔业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对于人民生命健康也会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肉制品必须经过合法检验检疫才能入境。基于上述情况,宁波空港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对携带该批肉制品的旅客进行了法律贯宣,讲明其中的科学依据,并普及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开具了截留销毁凭证;同时对该批肉制品进行了严格的计重、编号,按照法律要求进行了销毁处理。
 
  暑期到来,越来越多的旅客出境旅游,检验检疫部门在此郑重提醒旅客,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及经济损失,请遵守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勿携带国家禁止的包括肉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皮毛、新鲜植物水果等在内的禁止进境产品。(李淑琳 张巨浩 曹文青 王淑明)
日期: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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