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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建议成员国对食品中镍进行监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7-12 11: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468  原文:
核心提示:据欧盟网站消息,2016年7月8日消息,欧盟发布(EU) 2016/1111号委员会建议,建议成员国在2016、2017、2018年开展食品中镍的监控。

  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网站消息,2016年7月8日消息,欧盟发布(EU) 2016/1111号委员会建议,建议成员国在2016、2017、2018年开展食品中镍的监控。

  欧盟委员会建议如下:

  1、各成员国联合食品商以及其他有关机构,在2016、2017、2018年开展食品中镍的监控。重点监控麦片、谷物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加工谷物食物、婴儿食品、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补充剂,豆类、坚果和油籽、乳及乳制品、酒精和非酒精饮料、糖和糖果(包括可可和巧克力)、水果、蔬菜和蔬菜制品(包括真菌)、干茶叶、其他干草本茶、双壳类软体动物。

  2、采样过程应按照(EC)No 333/2007 (2) 条款进行,以确保样本的代表性。

  3、样本分析方法同上市样本。总镍分析方法参照EN 13804:2013标准。

  4、成员国、食品商以及其他机构应该在2016、2017与2018年的10月1日之前,按照欧盟食品安全局制定的格式,监控数据以总重形式向欧盟食品安全局汇报。

  原文链接: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6.183.01.0070.01.ENG&toc=OJ:L:2016:183:TOC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6-07-12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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