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加强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的统筹协调、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流通创新探索、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全程冷链、探索建设京津冀农产品公共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流通国际合作等六个方面工作为重点,着力推动京津冀地区深化农产品产供销区域合作和流通创新,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农产品流通存在着市场分割、模式落后、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在创新要素密集的京津冀地区组织开展以鲜活农产品为主的农产品流通创新行动,有利于发挥京津大都市消费的引领作用,带动河北等周边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为全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提供示范借鉴;有利于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流通成本,减少产后损失,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有利于推动三地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拓展深化区域合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新活力。
为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司局级层面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布局、区域合作、创新试点、示范推广等重大问题协调,加大投融资、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并发挥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骨干企业作用,推动京津冀农产品流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