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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日期造假 济南顶好食品、青岛皇家食品分别被罚8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6-11 09:52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王皇    浏览:345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历下区食药监局和历城区食药监局公布了新一期食药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济南顶好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皇家食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都生产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均被处罚8万元。此外,历下区还有两家店销售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酸奶被处罚。
    近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历下区食药监局和历城区食药监局公布了新一期食药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济南顶好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皇家食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都生产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均被处罚8万元。此外,历下区还有两家店销售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酸奶被处罚。
 
    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一高校食堂被罚一万二
 
    历城区食药监局公布的上周食药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多家食品生产企业因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而被重罚。济南顶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净含量的食品,被罚款80000元,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青岛皇家食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被罚款80000元,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
 
    除生产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外,历城区食药监局还处罚了两位经营过期食品的经营者,不过仅公布了姓名未公布具体店名。这两位经营者各被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其中一位已经售出了7150元过期食品,被没收了违法所得。
 
    山东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大南路分公司、济南盛光食品有限公司均因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罚,前者被罚5000元,后者被罚3万元。
 
    此外,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七号食堂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被罚1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43.68元。历城区万象新天学校因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罚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68元。
 
    进口酸奶上无中文标识,商店卖四元,被罚款九千
 
    历下区食药监局公布的5月食药案件行政处罚信息中,首次出现了对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销售要依法取得许可,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济南历下巨余保健食品经营部因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被罚1万元,没收涉案物品0.866万元。
 
    该局检查中还处罚了两家经营无中文标识进口酸奶的店铺。一家是历下马居伟水果店,被罚款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元和涉案物品;一家是王威食品店,被罚款0.5万元,没收15.3元和涉案物品。
 
    药品和医疗器械方面,山东中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药,被没收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293.60元,罚款28134.40元。济南茂康家兴科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运输医疗器械被罚款20000元。东上药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紫草,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3.5元和库存紫草5kg,并处罚款2855元。济南市中医医院使用劣药紫草,被没收违法所得297元,并处罚款330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日期:201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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