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袁洋)日前,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酒类、冷冻饮品、豆类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5类食品共计107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8批次,不合格样品82批次。其中,眉山三家饭店所供应的“散装豆腐”被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截图
据了解,许多商贩为了让豆腐看上去更新鲜,保质期更长,会添加防腐剂苯甲酸。国家明令禁止在豆制品中添加的防腐剂,若人们长期食用含有苯甲酸纳的豆制品,将对肝肾脏造成伤害,尤其是对正在生长发育阶段的少年儿童,危害更甚。
眉山这三家饭店所供应的豆腐都因在其中检测出了“苯甲酸”而不合格,它们分别是位于眉山市青神县青城镇青衣大道的“青神县初静中餐厅”,其供应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1日的散装豆腐,被检出含苯甲酸为0.051g/ kg;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的眉山市东坡区渔舟唱晚火锅酒楼,其供应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8月30日的散装豆腐,被检出含苯甲酸为0.031g/ kg;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杭州南路的东坡区红鼎捞火锅店,其供应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的散装豆腐,被检出含苯甲酸为0.23g/ 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眉山市食药监局已要求不合格产品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彻查散装豆腐供应商及所涉饭店,并依法查处,并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开展全面整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市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涉嫌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