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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深圳就前海检验检疫安排签署合作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4-28 08:23 来源:香港食安中心  浏览:156 原文:
核心提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深圳签署合作协议,容许外国进口香港的冷藏肉类/家禽(简称冻肉)经深圳前海保税港区暂存然后分批进口香港,在确保食物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配合香港业界的业务发展和需要。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深圳签署合作协议,容许外国进口香港的冷藏肉类/家禽(简称冻肉)经深圳前海保税港区暂存然后分批进口香港,在确保食物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配合香港业界的业务发展和需要。
 
    该合作协议由食环署署长刘利群及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赵振拴代表双方签署。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亦有出席签署仪式。
 
    食环署发言人说:「食环署辖下食物安全中心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充分磋商后达成上述合作协议。有关安排除便利香港业界营商外,亦能利用前海保税港区的服务功能,建立中转冻肉业务的『前店后仓』监管模式,深化内地与香港的检验检疫合作,为香港业界创造更方便及更高效率的营商环境。」
 
    根据有关合作协议,内地当局会对中转冻肉实施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包括存放冻肉备案冷库的设备和温度,确保中转冻肉的卫生及安全。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132AK章《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的规定,每批经暂存然后进口香港的冻肉,除了必须随货附有食环署署长认可来源地的发证实体所发出的卫生证明书外,亦须附有由前海有关当局签发的转运证明书和核销表。进口商亦须向食环署申领进口许可证。
 
    发言人表示,食物安全中心与内地有关当局会继续保持沟通及优化流程,并严格执行合作协议,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完
 
    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
日期: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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