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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的公告(2016年第4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4-18 09:27 来源:财政部  浏览:581 原文:
核心提示: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的公告(2016年第47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公告

    2016年第47号
 
    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自2016年4月16日起实施。
 
    本批清单与《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税则号列相同的商品,其“备注”以本批清单为准。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2016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相关报道: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

日期:2016-04-18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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