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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邯郸市安排抽检食品5245批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2-26 10:11 来源:邯郸日报 作者: 张鑫    浏览:171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市食药监局公布了邯郸市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共5245个批次,其中国家计划抽验689个批次、省级计划抽验734批次、市本级计划抽验1622批次,第三方监测抽验2200批次。
     近日,市食药监局公布了邯郸市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共5245个批次,其中国家计划抽验689个批次、省级计划抽验734批次、市本级计划抽验1622批次,第三方监测抽验2200批次。
 
    据了解,本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范围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抽检品种包括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等29大类、109个品种。食品检验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为主,食品品质项目为辅,重点检测农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内容。
 
    抽检时间、频次根据各品种的节令性和季节特点安排,覆盖全年,适度均衡。节令性食品在节日前开展抽检工作。抽样区域覆盖市区、县、乡和行政村,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在食品生产环节,原则上一般风险和较高风险食品每个获证单元抽取1批次样品,高风险食品每个获证单元抽取2批次样品。在食品流通环节,抽检市县城区和乡镇农村各占50%,被抽样单位大型超市不得超过40%,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不得少于30%,食品店、肉食点、粮油店等不得少于30%。在餐饮环节,抽检涵盖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职工(学生)食堂、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饭店等不同类型、规模的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大中型饭店不得超过40%,职工(学生)食堂不得少于30%,小型饭店、街边摊点等不得少于30%。
 
    据介绍,市食药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抽样工作。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检验机构按规定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并及时报送抽验结果。对检验结论不合格或检出非食用物质、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危害因素的,及时上报,依法核查处置。(记者张鑫通讯员高晓光)
日期: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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