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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韩国新法日前实施 食品出口注意应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2-22 10:16 来源:枣庄日报 作者: 张孝平    浏览:196 原文:
核心提示:为更好地把关因自由贸易协定签订而猛增的进口食品的安全,韩国于2月4日开始实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该法律改变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我市食品出口企业应注意应对。
     为更好地把关因自由贸易协定签订而猛增的进口食品的安全,韩国于2月4日开始实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该法律改变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我市食品出口企业应注意应对。
 
    该法律对进口食品分为3个阶段管理:进口前阶段、通关阶段和进口后流通阶段。
 
    进口前阶段。在生产企业登记环节,对所有境外生产企业强制要求提前登记。未进行提前登记的,不受理进口申报。对所有境外生产企业实施实地检查,拒绝检查的或根据实地检查结果可停止进口。
 
    通关阶段。生产企业进行分级管理,以登记情报、以往的不良记录及实地检查结果为基础,分为优秀、一般、特别管理3个等级,将检查力度集中到特别管理企业中。将产品分为一般、注意、集中管理3个等级区分管理,将检查力量集中到集中管理产品上。
 
    流通阶段。追溯管理方面,对食品、健康食品、畜产品,从进口到销售分阶段适用追溯制度;流通管理方面,确立和实施流通管理计划,进行有体系的事后管理。利用集中监督、抽检系统进行采集、检查。
 
    枣庄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韩国食品企业,要认真研究韩国进口食品新规,做好及时应对,确保企业及出口产品符合韩国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密切关注韩国新规实时情况,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记者 张孝平 通讯员 王旭炯)
日期:2016-02-22
 
 地区: 山东 枣庄市 国外 韩国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出口 进口食品 食品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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