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杨托)近日,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药委)对冬季食品安全温暖行动豆制类食品专项抽检结果进行了公示,其中有1批次的散装黄豆芽违规添加。目前,食药监部门已依法要求企业采取召回等措施。
市食药委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对全市范围内(不含韩城市)的小作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生产销售的豆制类食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豆芽13批次、豆腐14批次。经检测发现,其中1批次为不合格食品。此次检出的不合格食品为:澄城县老刘蔬菜水果超市生产、销售的散装黄豆芽不合格,生产日期为2015年12月22日,因检出明令禁止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澄城县食药监局已查处生产经营企业,责令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
市食药委还要求,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不合格食品排查检查行动。如市民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立即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