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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发布 食品采购要“三查三注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1-27 14:59 来源:扬州日报 作者: 丁云    浏览:312 原文:
核心提示:2016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大家注意把好“进口关”,发现问题可拨打12331举报。
     本报讯 (记者 丁云) 2016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大家注意把好“进口关”,发现问题可拨打12331举报。
 
    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应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同时索取购货发票,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
 
    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烧透煮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裹面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四季豆、扁豆、油豆角等豆荚类食品必须先过沸水,再煸炒,确保烧熟煮透。此外,食物储存也很有讲究,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冷却后再储存;需要注意的是,冰箱储存食物最多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后,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此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就餐时,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尽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且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若出现集体聚餐、疑似中毒事件应第一时间停止食用,立即送到正规医院治疗,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举报热线12331。
日期: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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