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14日,韩国KFDA为了使消费者更加容易理解食品的营养信息,对食品的营养标示方法,做了部分修改。
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了营养成分的标示单位及标记方法。以往食品营养成分要求标记食品一次提供量或每100g(ml)或一个包装中所含有的营养成分含量,所以各企业标示内容有所差异;修改案统一要求标记一个包装内容物所含有的营养成分。但大容量食品仍可标记每100g(ml)所含有的营养成分。大容量食品的定义为总容量超过100g(ml),而且其容量超过一次提供量3倍的包装。
修改案还要求,一个大包装内含有袋、块等单包装食品的,标记单包装内容物所含有的营养成分和单包装产品个数。
2.修改营养成分标示顺序,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钠等营养成分标记顺序提前。以往的营养成分标记顺序为碳水化合物、糖类、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胆固醇,钠;修改后的标记顺序为钠、碳水化合物、糖类、脂肪、反式脂肪、饱和脂肪、胆固醇、蛋白质。
3.修改了营养成分标记名称。将“1次提供标准量”修改为“1次摄取参考量”;将“营养成分基准值”修改为“1日营养成分基准值”。
4.修改了营养成分标记图案。营养成分标记图案题目由“营养成分”修改为“营养信息”。将图案修改为更简洁、更统一;同时使用粗体标记营养成分名称及1日营养成分基准值,以此与其他内容明显区分。
5.新设了阿洛酮糖的热量系数,为 0kcal。
6.修改了分装食品的营养成分标示基准。以往规定分装时不得修改原先标记内容;修改案规定根据分装内容物量,可变更标记营养成分含量。
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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