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了中远期工作目标。要求在2015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城区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国际、国内连锁餐饮单位的“明厨亮灶”试点工作。2016年逐步推广实施,基本完成城区学校食堂、特大型、大型餐馆的“明厨亮灶”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全市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完成率达到70%。在创建形式上,明确了“透明厨房”、“隔断厨房”以及“视频厨房”三种形式,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业态、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展示方式。在创建标准上,要求公开展示的关键部位包括食品粗加工间(区)、烹饪间(区)、专间、专用操作场所、清洗消毒间(区)、食品库房等。公开展示的重要环节包括原料清洗、切配、烹饪、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加工、餐饮具洗消等。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至少应展示包含烹饪操作在内的两个关键部位或重要环节,鼓励展示更多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对改造完成“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场所由食药监部门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食药监部门制作并颁发“明厨亮灶”示范店、“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牌匾。
目前,此项工作已启动,先期确定的15家试点单位正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