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绥化市全面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2-28 10:06 来源:黑龙江省食药监局  浏览:173 原文:
核心提示:为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模式,绥化市政府在全市推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
     为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模式,绥化市政府在全市推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为此,市政府制定下发了《绥化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副市长刘野同志为组长,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组织机构,确定了创建工作原则、创建形式和标准。
 
    《方案》明确了中远期工作目标。要求在2015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城区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国际、国内连锁餐饮单位的“明厨亮灶”试点工作。2016年逐步推广实施,基本完成城区学校食堂、特大型、大型餐馆的“明厨亮灶”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全市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完成率达到70%。在创建形式上,明确了“透明厨房”、“隔断厨房”以及“视频厨房”三种形式,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业态、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展示方式。在创建标准上,要求公开展示的关键部位包括食品粗加工间(区)、烹饪间(区)、专间、专用操作场所、清洗消毒间(区)、食品库房等。公开展示的重要环节包括原料清洗、切配、烹饪、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加工、餐饮具洗消等。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至少应展示包含烹饪操作在内的两个关键部位或重要环节,鼓励展示更多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对改造完成“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场所由食药监部门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食药监部门制作并颁发“明厨亮灶”示范店、“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牌匾。
 
    目前,此项工作已启动,先期确定的15家试点单位正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日期:2015-12-28
 
 地区: 黑龙江 绥化市
 行业: 餐饮
 标签: 餐饮 食品安全 服务 管理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