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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共和国对中国等产地食品发出新法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2-17 13:15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173 原文:
核心提示:2015年12月14日,吉尔吉斯共和国经济部发布G/SPS/N/KGZ/5通报,以保证进口食品符合吉尔吉斯共和国要求。
    2015年12月14日,吉尔吉斯共和国经济部发布G/SPS/N/KGZ/5通报,以保证进口食品符合吉尔吉斯共和国要求。该法令涉及对阿富汗、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中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产的水产、禽蛋等动物源性食品、坚果、咖啡、茶、香料和谷物产品等。
日期:2015-12-17
 
 地区: 中国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食品 食品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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