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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生产企业在产品中超范围添加甜蜜素 一白酒一食醋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2-08 09:39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 秦洋    浏览:198 原文:
核心提示:12月7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1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焙烤食品、酒类、调味品、豆类及其制品、饮料、乳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餐饮食品等8大类。其中,不合格食品有2批次。
    本报讯(记者秦洋)12月7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1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焙烤食品、酒类、调味品、豆类及其制品、饮料、乳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餐饮食品等8大类。其中,不合格食品有2批次。
 
    这不合格2批次食品分别为:酒类不合格1批次,为阳泉宜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杏花古井亭原生态酿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满仓酒(清香型白酒)中检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为山西客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襄垣县孔家洞醋业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酿造食醋)中检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据了解,甜蜜素属于食品添加剂。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白酒和食醋中不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甜蜜素。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同时满足产品的口感,在产品中超范围添加甜蜜素。
 
    针对发现的问题,省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日期: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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