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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商家销售羊肉 得先索证索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2-04 13:13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李倩   康宇    浏览:126 原文:
核心提示:本月起,济宁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羊肉及羊肉制品的“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商家销售羊肉先晒证明,追根溯源,屠宰环节也将纳入监管。
     本报济宁12月3日讯(记者 李倩 康宇 通讯员 马正熹) 本月起,济宁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羊肉及羊肉制品的“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商家销售羊肉先晒证明,追根溯源,屠宰环节也将纳入监管。
 
    这次专项行动,从屠宰、生产加工到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的全过程规范整治,在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环节发现的问题要向上溯源,直至追到生产加工和屠宰源头,并将屠宰环节规范整治纳入专项行动的大盘子,发挥乡镇、街道食安办的作用,将未纳入监管范围的羊肉屠宰和生产加工小作坊(业户),纳入监管范围,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12月起,不论是屠宰、生产加工,还是批发零售、餐饮服务,进货要有正规的渠道,要明确上家是谁,货从哪来的;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主动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要发挥“一票通”的作用,做到全程索证索票,一旦发现问题,向上能追源头、向下能找去向;羊肉销售单位要明示来源,并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口羊肉要明示进口,并公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混合肉要明示生产厂家,并公示肉的成分、比例;火锅店、自助餐饮单位要公示羊肉产地、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要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日期:2015-12-04
 
 地区: 山东 济宁市
 行业: 畜禽肉品
 标签: 监管 肉制品 屠宰 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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