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盐业局接群众举报,蓼城中学食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非法盐产品,经现场检测,初步确定该盐产品为工业盐,共计230斤。
据了解,工业盐不含碘、杂质多,且重金属含量高,会导致人体碘元素缺乏、胃肠道功能紊乱、损害神经系统,容易出现大脖子病等现象,重则还可能引起亚硝酸盐中毒,对人体危害极大。将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或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依法将违法工业盐予以查扣、取样,并送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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