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目前台湾地区对“巧克力”无定义及规范,台食药署将参考国际标准,研究新标示规定,若总可可固形物没有超过35%以上不得称为“巧克力”,新规定最快年底出台。
台食药署副组长薛复琴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对巧克力定义是“总可可固形物”的达到35%以上,其中可可脂要有18%以上、非可可脂要有14%以上才能称为“巧克力”。
薛复琴称,新规范最快在年底前上路,出台后对于应标注而未标、标示不实的情况则依法开罚。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