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9月25日,韩国KFDA发布了《器具及容器、包装基准及规格》修改相关行政预告,其主要内容为修改了三聚氰胺树脂容器的三聚氰胺溶出限量;明确了器具、容器、包装材料生产加工所使用加工助剂的标准;修改了“玻璃纸”的名称及扩大了产品范围;规范特殊用途类器具的溶出量测试方法等。
具体内容如下:
1. 三聚氰胺为原料的器具、容器、包装材料的三聚氰胺溶出限量由30 mg/L修改为2 mg/L。
2.器具、容器、包装材料生产所使用润滑剂等加工助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同样只应该使用没有安全隐患的物品,为此制定了相关具体标准。
3.“玻璃纸”名称改为“加工纤维素”,产品形态由单一的卷筒状改为卷筒状和纤维素等形态。
4.咖啡机等只作为特定容器使用的器具,规定其溶出实验只使用对应食品溶液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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