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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肥城构建农村食品“放心工程” 取缔无证经营户22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9-10 17:19 来源:泰安日报  浏览:138 原文:
核心提示:针对农村市场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监管工作相对薄弱的实际,肥城市食药监局将监管重点向农村倾斜,积极探索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抓好“三点”努力构建食品“放心工程”,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针对农村市场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监管工作相对薄弱的实际,肥城市食药监局将监管重点向农村倾斜,积极探索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抓好“三点”努力构建食品“放心工程”,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抓盲点,强化属地管理。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镇街食品经营主体,重点是偏远农村等易发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区域,将监管职能延伸到每个自然村。建立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农村食品市场划片监管,按照定人、定责、定区域、定检查频次等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每位执法人员的具体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农村食品经营者在醒目位置明示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做到诚信合法经营。同时,强化行政指导,指导经营者建立“票档一体化档案账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

    抓弱点,加强宣传教育。在农村集市及食品摊点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及时发布消费警示,进行消费预警。强化“营业前﹑营业中﹑营业后”农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对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在食品经营户开业前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对即将从事食品行业的经营业户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告知其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防患于未然。

    抓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较多的农村集市及城乡接合部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查处取缔经销“三无”及过期食品、证照不全和不具备食品安全条件的小作坊,季节性或临时开业的经营户。抓住食品消费节日性、季节性强的特点,确定不同时期的整治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进行曝光,提高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鼓励群众通过“12331”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营造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的市场环境。强化农村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加密检查抽检频次,及时发现问题,查找杜绝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今年以来,该局共开展“肉制品”“乳制品”“五毛小零食”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等12项专项整治,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户22家,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27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6份,保障了百姓饮食安全。

日期: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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