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为企业发展减负。会议决定,一是降低中央管理的进出口环节部分收费,重新核定地方管理的经营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只降不升。合并取消关检环节重复、交叉收费。二是统一内外贸港口计费规定,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和公开制度,规范港口码头收费。推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三是禁止进出口环节强制、指定服务和收费行为,推进竞争性服务准入和收费市场化。查处借垄断地位或权力擅立收费项目。(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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