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群众食用野生菌中毒死亡事件。8月26日,宁夏食品安全委员会、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出预警,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采摘或购买不常见或不熟悉的野生菌食用,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宴聚餐、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烹调食用野生菌。
据介绍,由于秋季雨水增加,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一般情况下,以野生菌外形特征来看,性状奇怪,颜色鲜艳的有毒;菌盖上生刺、疣,菌柄上同时生有菌环和菌托的有毒;菌柄(根)不生蛆、不生虫、鸟不啄,鼠兽不食的有毒;嗅之有臭味,无菌香味,味道辛辣,极苦的有毒;菌体受伤伤口变色、液汁混浊的有毒;生长于阴暗潮湿和污秽地方的野生菌有时带毒;与葱、蒜、大米、银器共煮呈现乌黑色的有毒。
食用野生菌中毒,一般在10分钟至48小时内发生,如果食用野生菌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狂燥不安、四肢麻木、呼吸困难、哭笑失态等异常症状,就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就近送医院抢救,切勿拖延。(记者 马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