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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品流通许可改革推行多项新举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6-12 11:39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浏览:117 原文:
核心提示:日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落实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深化食品流通许可改革的通知》,从2015年6月起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食品流通许可审批改革的多项新举措。通过缩短许可办理时限、简化许可办理程序、规范许可制式文书、开通“绿色通道”、推行现场集中办公、实行“互联网+”的许可审批模式等措施,努力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日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落实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深化食品流通许可改革的通知》,从2015年6月起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食品流通许可审批改革的多项新举措。通过缩短许可办理时限、简化许可办理程序、规范许可制式文书、开通“绿色通道”、推行现场集中办公、实行“互联网+”的许可审批模式等措施,努力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一是鼓励下放审批权限。按照层级管辖的原则,鼓励各地进一步下放食品流通许可行政审批权限。

    二是缩短许可办理时限。将许可审批时限由现行的20日缩短至15日,鼓励有条件的市局将许可审批时限缩短至10日。

    三是简化许可办理程序。简化书式材料流转程序;缩小现场核查范围;缩短审核、核准等环节时间;适当增设受理窗口,推行当日告知制度;开通食品流通许可“绿色通道”;推行食品流通许可现场集中办公。

    四是规范许可制式文书。在全省范围内提供一次性告知书和办理流程图;各市提供本市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填写样表以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样本。

    五是全面推行电子许可。鼓励企业自主上网下载相关材料;鼓励企业自主录入基本信息;推行食品流通许可电子证书。

    六是强化证后监管工作。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监管部门要采取跟踪性监管措施,在经营者获证3个月内进行复查。

    七是开展许可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许可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升食品流通许可服务水平。

    八是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加强对基层许可工作的督查检查,研究和解决基层在许可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日期: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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