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一名入境旅客的携带物中截获大量活体鱼苗,为今年以来广州机场旅检口岸首次截获的动物种苗。
该名旅客从西班牙购买了两箱活鱼苗经法国飞抵广州,欲带往福建莆田,在广州机场口岸入境时,在旅客通道被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截获。据该名旅客口述,鱼苗共计共24袋,每袋1000尾左右,共计约24000尾,货值约几千元人民币。该名携带者为初次携带,不知道动物种苗为禁止携带入境物品,比较配合检验检疫人员的执法工作,遂不作出行政处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鱼苗进行截留,待进一步销毁处理。
鱼苗属于水生动物产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令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如需从境外引进,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我国对来自境外的水产品有严格的检疫要求,许多鱼类极易携带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传染性鲑鱼贫血症、传染性胰脏坏死病及相关寄生虫病,这些病害均有可能对中国生物环境及渔业构成威胁。
截获旅客携带引种养殖鱼苗的情形今年尚属首次。此类未经审批的引种行为对国内水产养殖业、生态环境及生物安全可能构成严重威胁。广州机场检验检疫局建议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继续加大查验力度,严守国门生物安全;加强对外宣传,提高企业及个人的守法意识;加强对上述地区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查验工作,提高查验比率;加强旅客携带物行政处罚工作,对蓄意违法、逃避检验检疫的旅客实施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