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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织纹螺毒性无异河豚 别食用请举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1-10 10:2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李传新    浏览:208 原文:
核心提示:一般来说正规海鲜市场内应该没有售卖含毒的织纹螺,但由于织纹螺种类繁多,市民不易辨别。专家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时还需谨慎。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本报记者 李传新 通讯员 黄菲菲

    近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仍有织纹螺在市场销售,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豚毒素,食用后易导致食物中毒,严重者可致死亡。

    织纹螺不是专指某一种螺,而是一个大类。据统计,织纹螺科全世界约有400种,我国沿海有多达60余种。表面有螺肋和纵肋,常交织成格子状或布纹状而得名“织纹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餐保化所负责人介绍,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织纹螺以死鱼死虾为食,这些食物进入织纹螺胃中,在代谢过程中会产生河豚毒素,因此易导致食物中毒,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一般来说正规海鲜市场内应该没有售卖含毒的织纹螺,但由于织纹螺种类繁多,市民不易辨别。专家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时还需谨慎。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日期: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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