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台湾地区停止进口越南牛、猪、羊油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0-16 13:19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370 原文:
核心提示:2014年10月13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食字第1031303456号函,自即日起,停止受理自越南出口的食用牛油(脂)、猪油(脂)及羊油(脂)的输入食品查验,并且,自越南出口的其他食用油脂应检附输出国卫生主管机关核发可供人类食用的卫生证明文件,才能申请输入食品查验。
    2014年10月13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食字第1031303456号函,自即日起,停止受理自越南出口的食用牛油(脂)、猪油(脂)及羊油(脂)的输入食品查验,并且,自越南出口的其他食用油脂应检附输出国卫生主管机关核发可供人类食用的卫生证明文件,才能申请输入食品查验。
停止受理查验的货品分类号列
序号
货品分类号列
中文货名
输入规定
1
1501.10.00.00.0
0209或1503节除外的熟猪油
F02
2
1501.20.00.00.8
0209或1503节除外的其他猪脂
F02
3
1502.10.10.00-7
1503节除外的牛、羊脂,已熬制,酸价不超过1
F02
4
1502.10.20.00-5
1503节除外的牛、羊脂,已熬制,酸价超过1
F02
5
1502.90.00.00-2
1503节除外的牛、羊脂,未熬制
F02
6
1503.00.11.00.7
猪、牛、羊硬脂,酸价不超过1
F02
7
1503.00.12.00.6
猪、牛、羊硬脂,酸价超过1
F02
8
1503.00.21.00.5
猪、牛、羊脂油,酸价不超过1
F02
9
1503.00.22.00.4
猪、牛、羊脂油,酸价超过1
F02
日期:2014-10-16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