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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洪湖店曾销售生虫大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0-01 20:14 来源:新华网  浏览:369 原文:
核心提示: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已对沃尔玛洪湖店销售生虫大米行为另行立案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

  备受社会关注的沃尔玛洪湖店被员工举报使用过期肉事件,终于有了结果。昨晚市市场监管局向媒体书面通报了调查结论。沃尔玛洪湖店存在销售生虫大米、门店现场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但不存在使用过期肉和不合格煎炸油的情况。

  该局表示,已对沃尔玛洪湖店销售生虫大米行为另行立案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同时,该局表示,将再次约谈沃尔玛公司。同时该局还表示,要研究对实名举报人奖励和保护措施。

  通报称, 8月6日,沃尔玛洪湖店员工胡某向媒体爆料该店熟食部涉嫌使用“长虫大米”、“过期肉”、“发黑油”制作食品行为。该局第一时间对沃尔玛洪湖店涉嫌使用过期肉等问题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共调看沃尔玛监控视频200余小时,询问有关当事人19人,形成调查笔录34份,抽检样品22批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现场检查21次。目前,案件已经调查清楚。

  关于是否使用不合格煎炸油的问题

  【举报内容】:根据举报人胡某提供的视频显示,煎炸油从来不换,黑得像酱油。

  【调查情况】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据12315系统举报工单,8月5日(媒体报道沃尔玛事件之前),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笋岗所在举报人带领下对沃尔玛洪湖店进行现场检查,以及之后执法人员多次在现场使用3M试纸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合格。沃尔玛洪湖店在加工过程中,存在换油、添油的行为。沃尔玛公司制定了相关的油质监控制度,并且使用油品质量监控表对测油、换油情况进行记录。熟食部分管副店长等涉及煎炸油使用的8名员工的询问笔录中有7人均称每天都有对煎炸油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换油。

  该局调查废弃油回收公司1-7月份回收量统计及对沃尔玛洪湖店熟食部油耗测算分析,沃尔玛洪湖店的煎炸油使用和回收未见异常,属合理范围。8月7日对沃尔玛正在使用的煎炸油进行送检,结果显示合格。

  【调查结论】:沃尔玛洪湖店有换油的规定、记录和行为,油从来不换的问题不属实,未发现该公司煎炸油不合格。

  关于是否使用“生虫大米”的问题

  【举报内容】: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中,在贴有沃尔玛标志的库房内有生虫大米,生虫大米为长条形的类似香米。

  【调查情况】:根据现场检查沃尔玛洪湖店熟食部食品原材料仓库储存的大米系圆形珍珠米,没有发现媒体曝光的长条形生虫大米。2014年2月之前沃尔玛洪湖店有自营快餐,2月份之后该店快餐部分由红全福公司承包合作经营,沃尔玛不再自营快餐。在对沃尔玛洪湖店仓库及卖场货架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仓库存放的4袋及卖场货架的1袋大米有生虫情况。8月8日该局现场抽检的1份大米经检测合格。举报人称看到有生虫大米用来煮饭,其他熟食部员工均称未看见。

  【调查结论】:曝光的生虫大米视频拍摄时间为2013年3月6日,无其他证据证明视频中生虫大米的来源及去向,也没有证据证明生虫大米被用于快餐制作。但存在销售生虫大米的事实,该局已另行立案调查。

  关于该店是否存在冷藏肉超过保质期仍用于制作熟食的问题

  【举报内容】:根据举报人胡某提供的7段视频显示,沃尔玛熟食部加工区的原料肉及外包装,显示的日期分别为2014年2月1日、8月7日和8月8日,并称都是“过期肉”。

  【调查情况】:根据现场检查情况,8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笋岗所执法人员与举报人一起前往该店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使用过期肉制品原料,举报人现场未提出异议。8月6日媒体爆光后,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也均未发现使用过期肉制品作原料的情况,曝光的视频中未有显示肉制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信息。沃尔玛洪湖店冷冻、冷藏库存有腌制好的预包装肉标签标识的日期是生产日期,供应商规定冷冻条件下保存期是一年,冷藏(0~4℃)条件下保存期为7天。而沃尔玛内部制度规定,冻肉从冷冻库转移至冷藏库限用期限为2天。调查过程中现场抽检2份熟食样品、2份原料,经检测合格。举报人笔录口供前后说法不一。

  【调查结论】:视频中仅显示的是生产日期,无证据证明是过期肉;现场检查未发现沃尔玛公司使用过期肉。沃尔玛洪湖店存在冷藏肉超过保质期仍用于制作熟食的证据不足。

日期: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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