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状告大型鸡蛋生产商Pirovic公司,称该公司误导消费者,把养在拥挤谷仓里的母鸡称作散养鸡。Pirovic公司被罚款30万澳元,并支付澳消委的法律费用。
据报道,Pirovic公司的蛋箱标有“散养”字样,并配有散养母鸡的照片。澳消委认为,该公司错误地把鸡蛋标为散养鸡所产,涉嫌误导消费者。
法庭调查发现,Pirovic公司的蛋鸡大多数时间呆在拥挤的谷仓里,而不是在开放的空间。所以判罚该公司30万澳元。这一判决是法庭首次对散养鸡标准进行裁定。
澳消委主席西姆斯(Rod Sims)说,法院的裁决提供了非常明确的指示,任何放养鸡产下的鸡蛋必须满足饲养条件,业主必须保证母鸡每天都要在开放空间活动。
澳大利亚有散养鸡的系列标准,包括每天谷仓打开的时间和频率,鸡是否已经被训练好呆在室内,室外空间是否足够大并遮荫,及食物和水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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