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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食药监局严查校园周边食品保护学生舌尖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9-05 16:48 来源:山东卫生新闻网  浏览:246 原文:
核心提示:九月初,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陆续开学,为维护校园以及校园周边餐饮、食品经营秩序,为中小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餐饮、食品消费环境,根据上级部署,沂水县局城区所在辖区校园以及校园周边开展学生、儿童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三措并举对校园以及周边餐饮、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九月初,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陆续开学,为维护校园以及校园周边餐饮、食品经营秩序,为中小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餐饮、食品消费环境,根据上级部署,沂水县局城区所在辖区校园以及校园周边开展学生、儿童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三措并举对校园以及周边餐饮、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

    一是加大对儿童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辣条、饮料、雪糕、糕点等食品的检查监督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等及其经营者,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二是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和农村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学生、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核查餐饮、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餐饮、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餐饮、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餐饮、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餐饮、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未依法或按规定落实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购入和销售或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经营者,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和问题食品存在。

    三是对餐饮、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并结合计划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重点,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日期:20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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