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粮字第1031064177A号令,订定“桂花品种试验检定方法”,并自即日生效。
桂花品种试验检定方法
一、 本检定方法依植物品种审议委员会组织及审查办法第八条规定订定。
二、 本检定方法适用于桂花(Osmanthus fragrans Lour.)与其种间杂交种。
三、 检定机构的委任或委托,由“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依植物品种性状检定及追踪检定的委任或委托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 品种栽培试验性状检定的要项如下:
(一) 栽植地点:台湾中、北部地区。
(二) 送检时期:每年一月、二月。
(三) 检定材料:品种权申请人或品种权人提供检定品种及对照品种为三年生以上的扦插苗十二株,送达检定机构。检定植株外观必须健康、具活力及未遭受主要病虫感染者。非经检定机构同意,植株不得修剪及经任何药剂处理。
(四) 栽植环境:以于遮雨设施下进行栽培为原则。
(五) 栽培管理:依惯行栽培方法进行,因表现品种特性需要,应参考品种说明书提供的栽培注意事项处理,以维持植株正常生长。
五、 试验期间以一年的试验观察检定为原则。必要时,可由检定机构提经植物品种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决定延长。
六、 检定地点以检定机构所在地为原则。
七、 性状调查应依桂花品种性状表(如附件)所列规定办理。
八、 对照品种应为可取得的已公开品种,选取性状最接近者,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九、 申请品种的主要性状为对环境逆境或病虫害的抗耐性等特殊性状时,检定机构应依其特性拟订检定计划,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十、 品种可区别性、一致性及稳定性的认定,应由检定机构完成检定报告书后,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
十一、性状检定过程如有疑义,应由检定机构或审议委员会参考相关国际规范处理。
桂花
学名:Osmanthus fragrans Lour.
英名:Osmanthus
科名:木犀科(Oleaceae)木犀属(Osmanthus)
桂花又名木犀、岩桂、桂树及九里香,是着名的香花及观赏树种,为常绿灌木或小乔木,原产于亚洲、太平洋诸岛、中国及北美洲等地,为亚热带及暖温带树种,性较耐荫。桂花是木犀属的代表种,在中国分布最广,应用最多。目前桂花依花期可分为四季桂和秋桂类,四季桂类多季可开花,但以春季和秋季为盛花期,其它生长季节有时也有少量开花,秋桂类仅秋季开花,花期相对较短;秋桂类以花色又可分为银桂、金桂及丹桂品种群。
桂花的应用主要以园林观赏、景观用苗木或盆栽(景)等,除了观赏用之外,花朵亦可食用、提炼香料用,植株可当药用及当作良材使用。单叶对生,长约6~10公分,宽约3~4公分。叶形全缘或有锐细锯齿,叶先端尖或渐尖,叶基大多楔形。无毛,叶面正面平滑,背面则粗糙,正面叶色浓绿,背面绿色。花为圆锥或聚伞花序,单顶丛生或簇生,花小数多,有浓郁香气。花色多,有白、柠檬黄、金黄、橙黄及橙红色等,花冠裂片4枚或多于4枚,裂片椭圆形或卵形。雄蕊2枚,着生于花冠筒近顶部,雌蕊柱头2裂,子房2室,每房有2个胚珠。多数栽培品种不结实,但少数品种可结实,果实为核果,幼果绿色,果实成熟后为紫黑色,椭圆形。
可用播种、扦插、压条及嫁接等方式繁殖,一般均以扦插大量育苗,以夏季和秋季两个季节扦插最容易成活,可采用当年生半成熟的嫩枝扦插,于插穗上留少数叶片,并插入砂壤土中,置于荫凉、通风、湿润环境,约经1个月可发根成芽,再行假植。压条繁殖亦是桂花常用的方式,生长快,费时少,其全年都可进行压条,于母株上的枝条进行环状剥皮,然后将刻伤部位利用湿润物包裹,于刻伤上部枝条会形成根系,将其剪离母株后即成为新植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