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台湾地区拟制定包装食品添加物中所含香料成分的标示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3-26 10:41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295 原文:
核心提示:2014年3月20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0699号公告,预告制定"包装食品添加物中所含香料成分标示的应遵行事项",15天内接收公众意见或建议。

    2014年3月20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0699号公告,预告制定"包装食品添加物中所含香料成分标示的应遵行事项",15天内接收公众意见或建议。

    规定的应遵行事项为:包装食品添加物中所含香料成分可以"香料"标示,如该成分属天然香料者,可以"天然香料"标示;但所含除香料成分外的其它原料,仍应标示其各别名称。

日期:2014-03-26
 
 地区: 中国 台湾
 行业: 添加剂配料
 标签: 包装 香料 食品添加物 卫生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