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台湾地区FDA发出FDA北字第1022051180号函,要求自即日起输入粗制棉籽油产品,申请查验时应检附产品进口后进行精炼的工厂名称及地址文件。
2013年12月4日,台湾地区FDA发出FDA北字第1022051180号函,要求自即日起输入粗制棉籽油产品,申请查验时应检附产品进口后进行精炼的工厂名称及地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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