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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延长7种农药活性物质的使用期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08-13 10:30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中心  浏览:345  原文:
核心提示: 8月8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NO762/2013,修改条例(EU)NO540/2011附件A部分,延长了毒死蜱(chlorpyrifos)、甲基毒死蜱(chlorpyrifos-methyl)、代森锰锌(mancozeb)、代森锰(maneb)、二甲四氯(MCPA)、二甲四氯丁酸(MCPB)、代森联(metiram) 7种农药活性物质的使用期限。

    8月8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NO762/2013,修改条例(EU)NO540/2011附件A部分,延长了毒死蜱(chlorpyrifos)、甲基毒死蜱(chlorpyrifos-methyl)、代森锰锌(mancozeb)、代森锰(maneb)、二甲四氯(MCPA)、二甲四氯丁酸(MCPB)、代森联(metiram) 7种农药活性物质的使用期限。

    .二甲四氯、二甲四氯丁酸的使用期限延长到2017年10月31日;

    .毒死蜱、甲基毒死蜱、代森锰锌、代森锰及代森联5种活性物质的使用期限延长到2018年1月31日。

    法规自公布20日起生效。 

日期:2013-08-13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食品检测 进出口
 标签: 毒死蜱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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