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6号
质检总局关于暂停智利可食性禽产品
及相关地区肉类产品进口的公告
近日,智利农牧局通报证实,其境内La arboleda和San Pedro地区的2个禽肉样品中检出二噁英,智利正调查污染原因并已暂停上述2个地区的禽肉出口。为有效防止境外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流入境内,切实保护国内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暂停智利可食性禽产品进口。对在途和已到港尚未放行的上述2个地区的可食性禽产品进行销毁或退运处理,其他地区的可食性禽产品进口时需提供无二噁英的检测报告。对已放行的上述2个地区的可食性禽产品由进口商进行召回。
二、即日起,暂停智利上述2个地区的可食性猪产品进口。对在途和已到港尚未放行上述2个地区的可食性猪产品进行销毁或退运处理,其他地区的可食性猪产品进口时需提供无二噁英的检测报告。对已放行的上述2个地区的可食性猪产品由进口商进行召回。
三、即日起,智利乳制品进口时需提供无二噁英的检测报告。
质检总局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