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大排档要美食更要安全 专家呼吁经营者确保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07-29 09: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浏览:505 原文:
核心提示:“大排档要美食更要安全,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呼吁经营者规范经营,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专家呼吁大排档经营者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地采买和加工,在加工方面,凡现场烹饪的菜、肉、水产品等,必须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杂质。

  本报记者 姚敏

  据记者了解,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馆、饭店的食品原料选购、加工制作有严格的卫生要求,大排档作为餐饮场所,规定应该是一样的。

  按照相关规定,餐馆、饭店购买的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有相关的卫生合格证明;还要把不同的原料、成品和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在加工制作现场严禁存放亚硝酸盐、桐油、杀虫药等,以免误用引发食物中毒。在我国有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甚至还对大排档的餐桌卫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例如“大排档的餐桌应采用坚硬、光洁的材料制成,表面应保持洁净,做到一客一擦,定期清洁。”“大排档要美食更要安全,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呼吁经营者规范经营,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专家呼吁大排档经营者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地采买和加工,在加工方面,凡现场烹饪的菜、肉、水产品等,必须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杂质。现场烹饪的食品要蒸透、煮透、炸透,以便杀死食品内部的细菌。在现场制作食品时要特别注意防止熟肉、水产品与凉菜之间交叉污染。现场案台上要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做到不混放、错放、乱放,盛装食品的容器、擦桌子的抹布要严格分开。存放在冰箱、冰柜的生熟食品也要分开,并有相应的存放容器,一般生食品在下层,熟食品在上层。加工完生食品,特别是处理过生的肉禽类食品原料后,一定要洗手后再处理其他食品。建议大排档经营者在加工食品时以销定做,避免长时间存放食品,如存放待售食品超过3小时,必须回锅加热,所有未出售的已烹调的食品应当日处理掉。

日期:2013-07-29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