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香槟”获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05-28 10:17 来源:中国网  浏览:408  原文:
核心提示:27日,法国香槟协会在京宣布,中国政府正式对“香槟”地理标志予以注册,也就是说,今后各种对“香槟”的滥用行为将有效得以制止,有助于加强对香槟酒的保护。

    27日,法国香槟协会在京宣布,中国政府正式对“香槟”地理标志予以注册,也就是说,今后各种对“香槟”的滥用行为将有效得以制止,有助于加强对香槟酒的保护。
 
    法律规定,只有在法国香槟区,选用指定的葡萄品种,根据指定的生产方法流程所酿造的起泡酒,才可标注为香槟(Champagne)。香槟成为继威士忌、干邑之后又一种获得中国政府保护的法国地理标志产品。法国香槟协会秘书长让吕克·巴比耶表示,2012年有3.09亿瓶香槟酒销售到全世界180多个国家。正是香槟酒在商业上的成功招致了各种仿冒,包括香水、烟草等都标注香槟(Champagne)字样。他透露,法国香槟协会每年要投入200万—300万欧元来保护香槟酒的知识产权,这个数字占到该协会总预算的10%。
 
    “此次中国政府获准香槟地理标志的注册,将更有利于打击假冒产品,进一步推动香槟在中国的销售,同时也说明香槟的文化和生产方式在中国得到了认可。”让吕克·巴比耶表示。
 
    法国香槟协会最新发布的香槟销售数据显示,2012年,香槟在法国本土及欧盟市场持续下滑的同时,在欧盟以外却保持了增长,其中,中国市场成为最大的亮点。中国进口量首次突破200万瓶,虽然基数较低,但较2011年增幅达51.8%,从而成为全球香槟消费增长最快的市场。让吕克·巴比耶指出,目前中国是除欧盟外第五大香槟市场,这种势头还将在未来几年继续保持。 
日期:2013-05-28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